关于下发《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院)党总支审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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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院委[2009]3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系(院)党总支审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同意下发《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院)党总支审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院)党总支审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附件.doc

此通知。

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