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为建设国家示范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及“最佳党日活动”立项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26   浏览次数: 31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院建校30周年,更是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关键之年,为了更好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运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这一有效形式,提高党组织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作用的能力,不断提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教育效果,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国家示范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及“最佳党日活动”立项评选。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我院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全国示范性高职学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做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88周年、建国60周年及建校30周年。

二、活动内容

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国家示范做贡献”这一主题,认真落实院党委书记王旭善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院长袁洪志在五届四次教代会上所做的《加快推进示范院校建设,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的报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始终以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作用来投身建设和谐校园,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国家示范高职做贡献。

三、活动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要保证主题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要确保党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能使参加者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活动方案要力求做到内容充实,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显著,能够与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与建设国家示范高职紧密结合,对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有较明显的促进作用。方案计划性要强,目的性要明确,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主题教育活动形式要新颖活泼,具有创新性和典型性,既能代表经常性党日活动的最佳水平,又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主题教育活动要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4、主题教育活动一般在10月底前结束。

四、立项和评选

今年继续采取立项的方式开展“最佳党日活动”方案评选,立项的标准、程序及“最佳党日活动”方案的评选等仍参照院党字[2005]11号文件执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将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报党委组织部。

此通知。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

    “最佳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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