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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院组发〔2015〕2号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已开始启动,根据苏委教组﹝2014﹞98号文件精神,现对本期党员发展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4月20日至4月30日
1、各基层党组织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基础材料准备就绪(包括政审函、民主测评、公示);
2、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对以下发展材料进行初审:(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2)入党申请书;(3)自传;(4)政审材料;(5)团组织推优表;(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有关座谈会记录;(7)历年学习成绩、获得奖项情况及排名;(8)思想汇报;(9)党校培训证明及个人培训小结;(10)测评、公示情况。
3、各基层党组织在初审结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党员发展情况、转正情况一览表》,并经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二、5月4日至5月14日,学校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各基层党组织可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三、5月15日至5月22日,组织谈话结束,发展材料齐备后,由学校党委召开会议,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审批。
四、5月23日至5月28日,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同时启动党内信息半年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品学兼优、素质良好、工作认真、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学生和教师吸收到党的组织里来,提高发展标准、严控发展数量,保障发展质量。
2、根据《苏委教组﹝2014﹞98号》文件精神,已列为发展对象的毕业生,本期发展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3、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苏委教组﹝2014﹞98号》文件和学校党委对发展大学生党员的规定程序来操作,切实维护发展工作的严肃性与政治性。
4、因党员发展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如有发展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发展程序不合规定等违规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党务工作考核及相关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