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院委组〔2014〕6号
关于龚媛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经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命:
龚媛媛同志为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正扬同志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