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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院组发〔2013〕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2013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苏委联[2013]37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将选派1名团干部或青年教师赴丰县挂职,挂职时间为2013年10月-2014年10月。
具体选派条件、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等详见附件。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发动、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工作,并于
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3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doc
党委组织部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