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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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院组通〔20131

关于2012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20131月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32号)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我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报告人员范围

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副处级以上人员。

二、填报要求

本次填报内容的时间段为201211日至1231日。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告材料的每一项。填写前请认真研读填写说明,表格需使用蓝、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填报内容的真实性由填报人负责。

三、报送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及时通知并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人填写完备后,请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单位和姓名。表格领取和上交统一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121日开始领取,上交日期截止到125日,地点在党委组织部办公楼212室,朱晖老师处。

此通知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