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海波等同志职务聘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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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院委组〔2011〕18号

 
关于刘海波等同志职务聘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刘海波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正科级,主持工作),兼评估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赵岚同志为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正科级);
赵岚同志聘任时间从2010年9月算起。
免去:
沈士德同志教务处处长、评估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