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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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全国、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对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文件精神。近年来,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颁发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文件。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的精神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统一战线工作列入党委宣传工作计划,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积极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党校的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干部的必修课程;要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2、充分认识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高校统战工作,有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要进一步发挥我校统一战线的优势,调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他们立足本职做好工作,同心同德共谋发展。要进一步团结和凝聚我校统一战线成员的智慧和力量,为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建设团结、民主、和谐的校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统战工作的范围

3、我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4、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要重视加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要协助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的章程,在组织发展中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素质,健全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各民主党派在发展新成员之前应向统战部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6、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的选拔培养,由校党委研究确定。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无党派人士的政治素质,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人士队伍。

7、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工作,尊重少数民族师生的风俗习惯,继续做好学校食堂少数民族窗口工作,每年在开斋节、藏历年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相关庆祝活动。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思想文化阵地和校园安全管理,严禁在教育教学中散布宣传有神论。宗教活动要在宗教场所进行,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它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不断提高维护稳定抵御渗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8、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在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要注意提高学校中层干部中党外人士的比例,并选拔优秀党外人士担任中层正职,作为校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积极向各级入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参与选举或安排他们担任有关领导职务。

9、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宣传和研究。学校对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要逐步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学校宣传工作计划,纳入校、系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中层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了解统战、支持统战,让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要结合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工作。

四、加强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0、坚持和完善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邀请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就学院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逐步形成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11、健全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向党外代表人士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以及地方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学校举行中层干部会议或其它重要会议和活动,视情况邀请本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相应地建立邀请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制度。

12、坚持和完善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学校、系(院、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建立联系名单,保持经常联系,每学年与联系对象谈心不少于一次。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统战部主动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13、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制度。党委切实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沟通、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本校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邀请本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在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注意听取本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

14、建立和完善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其他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学校要把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活动经费纳入统战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适当增加对统战工作经费的投入。要努力改善民主党派组织的办公条件,切实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5、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统战工作。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学校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会议,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学校统战工作。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战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战政策,带头参加统战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帮助统战人士排忧解难。

16、建立统战工作运行机制。要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统战部牵头协调,校内各单位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立由党委分管书记和协管副校长主持,各有关部门和系(院、部)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及时向统战部反映、沟通本部门有关统战范畴的工作动态和情况。

17、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是开展统战工作的组织保证和重要条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设统战委员。要选拔热心统战工作,具有较强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统战干部队伍。学校党委要重视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