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25863
一、考察谈话意见的写法
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入党的同志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事前应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档案,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进行认真考察。然后进行正式谈话,并认真负责地整理出考察谈话情况,表明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规定的栏目内。
具体要求如下:
1.发展对象的基本表现。如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是否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如何;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日常学习、工作中的表现,是否是群众中的优秀者;主要优点和缺点。
2.要写明发展对象是否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或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3.谈话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二、考察谈话意见例文
关于xxx同志的考察谈话意见:xxx同志拥护党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勤奋,遇事能独立思考,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他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讲正气,顾大局,有责任感。
谈话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